中國於7月1日施行“民族團結促進法”,第63條明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無疑是針對海外流亡的各民族運動者所實施的長臂管轄。
7月2日,Lobga Rangzen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前自焚身亡,遺囑呼籲流亡圖博人團結。 自焚並非圖博人的傳統。 自從與中國簽下《十七條協議》、國家遭到併吞之後,圖博人在中國的壓迫下,也只能選擇如此激進的方式,來維護最後的尊嚴。
Lobga Rangzen選擇在聯合國總部前自焚,也意味著聯合國對中國的所作所為已毫無約束能力。 Lobga Rangzen的身亡,某種程度上也像徵了聯合國的死亡。 引火後仍站立、不願倒下的意志力,是對那些跪舔中國勢力最大的諷刺。
筆者不得不想起37年前,同樣遭受中(華民)國政權迫害,同樣以自焚喚起台灣人尊嚴與團結的鄭南榕與詹益樺。 不論是KMT還是CCP,中國政權為了實現虛幻的中華民族夢,對各民族所進行的民族滅絕,其本質與當年納粹對猶太人的迫害,同樣都是人類歷史上的重大罪行。
筆者近年在日本活動,常有機會與圖博、南蒙古、維吾爾等民族的活動人士共同參與行動。 流亡海外的各民族人士,冒著與家人的安危,仍願意站出來爭取國家尊嚴,令人敬佩。 3日,在日圖博人前往中國駐日大使館前抗議,雪山獅子旗映照在大使館門口的監視器裡; 對中國政府而言,他們都是破壞民族團結的犯罪者。
換個角度來看,中國強行推動民族團結促進法,反而代表中國明確認知到,中華民族至今仍未真正團結。 講白一點,中國其實對中華民族這個虛幻民族的存在,相當心虛。
反觀台灣內部,至今仍有許多人迷信“中華民族”,才讓中國有了趁虛而入的機會。 民進黨在立法機構提出譴責民族團結促進法的決議案,卻遭到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否決。
比起許多流亡海外、無法決定自己命運的民族,台灣人至今仍擁有用選票選擇未來的權利。 選擇與藍白一同成為中華民族的一員,接受民族團結; 或是選擇成為堂堂正正的台灣人,都是每一個人的自由。 當然,每一種選擇,都必須承擔相應的結果。
筆者認為,如果真心希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那麼理應前往中國為這個理想努力。 希望選擇成為中華民族一員的各位,能夠言行一致,而不是繼續留在台灣。
圖伯特運動人士Lobga Rangzen為抗議中國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2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前結束自己的生命。 (取自Students for a Free Tibet)
讀報知天下事:圖博人為圖博獨立自焚聯合國已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