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8年,當民主殺死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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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昨天《蓋約·格拉古之死——民主是怎樣自殺的》一文,對古羅馬時代格拉古兄弟改革的故事做了一點介紹,簡單的說,那是羅馬共和國在遭遇危機時的一次自救,但最終改革失敗了,兩位格拉古兄弟失敗的一個共同的原因,都在於他們所力圖保護的平民階層,其實有比他們所實行的智慧。蠻橫的否決了向早已同文同種的拉丁同盟擴大公民權的提案、也掐斷了自救的生路。
正如之後的哲學家西塞羅所一再強調的,共和國的持守,並不依賴選舉制度本身,而是羅馬公民的道德。 「當國家被暴民的自私所統治,並且他們將這種統治冠以『民主』之名時,世界上就再沒有比這更虛偽、更醜陋的政體了。因為在這裡,非正義成了法律,而真正的『公共國家』(Res publica)已經不復存在。」
在文章的結尾,我做了一點引申,我說格拉古兄弟的這個例子,尤其是蓋約·格拉古擴大公民權遭到選民拋棄、殘害的例子,其實某種程度上和當今發達國家民粹主義的回潮是同率的。
這個觀點,我看留言中引發了不少爭論,有朋友認為古羅馬拉丁同盟的民眾與今天劃著洗澡盆偷渡到歐美的難民麼不可同日而語,前者值得“被公民”而後者不值得——我覺得這個反駁好像沒有抓住我文章的關鍵,我想強調的當然不是這種簡單類比,我想說的是——民主作為一種制度,其實的結構缺陷。當時代迫使暴露出它自私和短視的那一面時,它很可能成為民主之世由盛轉衰的潰壩點和致命軟肋。而當代可能正是這樣一個時刻。
一人一票的民主是否一定是好的?這事在近代政治學中,彷彿像數學中1+1=2一樣不需要討論。但是了解數論的朋友都知道,1+1=2在現代數學中正是一個需要被嚴肅論證的問題。而我們一旦以數學式的嚴謹去考證民主的效能這件事,我們卻會驚奇的發現,現代國家視為理所當然的「一人一票」普選制,其實從來沒有在歷史上真正論證過它(無論是對於國家,還是對於個體)的真實效能。恰恰相反,反面的例子倒是不少。例如它在近代的初次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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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近代史上第一次真正一人一票的全民普選,是哪個國家在什麼時候搞的呢?
很多人直覺會認為是美國或英國,但歷史的真實答案是:1848年二月革命後的法國。
這個答案乍看之下似乎非常的反常識,因為一般常識中1792年的法國大革命鼓吹的難道不就是「自由、平等、博愛」麼?巴黎人民都攻克巴士底獄了,國王腦袋都砍下來了。怎麼還沒搞一人一票的民主呢?
形式上,法國大革命後的人權宣言,確實確立了新生的第一共和國一人一票的製度。但實際上,你去翻看法國大革命歷史,會發現大革命時代的法國,現實中執行的是徹頭徹尾的「暴力民主」——由於當時時局動盪,寫在紙面上的普選其實從沒有被真正落實過,老百姓,尤其是巴黎百姓,表達自己觀點的主要手段,就是拿著槍衝上街頭,發動苦得如何發動苦德(伊勒克國王)。
後來亂世結束了,拿破崙一世頒布了他的法典,社會秩序在拿破崙第一帝國時代開始趨於正常,這個時候法國才開始真正執行行之有效的選舉制度。
但在拿破崙第一帝國時期,紙面上雖然保留了普遍選舉,但那是一套被徹底「閹割」的製度。拿破崙精心設計了一套當時看來極為複雜、但今天其實很容易理解的「多層選舉制」:底層大眾投票選出名單,再議員從名單中選出更高一級的代表,代表成為上一級行政區劃的議員,如此循環往復,最終只有極少數頂層富豪才能進入國家核心機構。
不僅如此,拿破崙一世時代的立法機構只有“辯論權”或“表決權”,沒有提案權。那誰有提案權呢?皇帝的內閣、或皇帝本人,他可以繞過議會,代表人民來幹綱獨斷。
1814年拿破崙戰敗,波旁王朝復闢,路易十八頒布了《1814年憲章》。
諷刺的是,《1814年憲法》從某些方面看比拿破崙憲法,還稍微進步了點。
這份憲章廢止了形同虛設的普選制,正式確立了嚴格的「納稅選舉制」。規定只有年滿30歲且每年繳納300法郎直接稅(主要是地稅)的男性才有選舉權;而想要成為被選舉人(議員),則必須年滿40歲且年納稅額達到1000法郎。這就是意味著,在當時擁有近3000萬人口的法國,符合這種「納稅大戶」條件的選民僅不到10萬人。
到了1820年,為了壓制日益抬頭的自由派力量,波旁王朝甚至通過了更荒謬的「雙重投票法」。該法規定,本屬富豪俱樂部當中的納稅最多的四分之一選民(即最富有的那批人)可以投兩次票。
當然,這種赤裸裸對民主的羞辱,最終引爆了1830年的“七月革命”,查理十世被推翻,波旁王朝徹底倒台。
緊接著上台的七月王朝,順應民調放鬆了選舉的財產門檻,把選民的年齡門檻從30歲降到25歲,納稅額從300法郎降到200法郎;被選舉人的納稅門檻也降到了500法郎。這樣一來,選民人數翻了一番,達到了約20萬人。但請注意,對於當時正在激增的法國人口而言,這依然只佔全國人口的0.6%左右,甚至波旁王朝復闢時代初期還要低。
所以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歷史現實對理論的諷刺——民主制度在真正的大革命時代其實從來沒有現實執行過,執行也只是透過最血腥的「暴力民主」的方式。反而是帝國和王權復闢時代,法國人有了真正的投票權,但這種權利要么只是形式上的(如第一帝國時期),要么有嚴格的財產限制,真正投票的人只佔總人口的百分之一。
事實上,後者這種民主在同時期的英美也是常態。
19世紀上半葉的英國,自詡擁有世界上最古老、最穩定的議會政治,但選民佔比低得驚人。
1832年改革前,英國的選舉權完全碎片化,各地的財產門檻高低不一。在許多農村選區(郡選區),只有擁有年收益40先令以上自有土地的男性才有投票權。在城市(自治市選區),門檻則更加混亂。但具史學家估算,當時全國擁有投票權的成年男性僅佔5%左右(約佔總人口的1.5%)。
1832年,正是由於法國七月革命的衝擊,英國進行了第一次議會改革。它將城市選民的門檻統一為:年房產價值或年租金達到10英鎊。這雖然向新生的工業資產階級敞開了大門,但普通工人、店員、農民依然買不起這張門票。改革後,英國的選民總數也只佔全國成年男性的18%左右(約佔總人口的4.5%)
再看美國,很多人誤以為美國建國後就是「一人一票」。事實上,美國1787年的聯邦憲法根本沒有規定全國統一的選舉權,而是把這個權力留給了各州。而各州在立國之初,無一例外地對選民設定了嚴格的限制。
18世紀末,絕大多數州都規定只有擁有土地(通常是50英畝以上)或擁有一定數額財產(如50英鎊)的白人成年男性才能投票。
這就是說,在喬治華盛頓和約翰亞當斯當選總統的時代,全美其實只有大約6%到10%的成年男性符合投票資格(約佔總人口的2%左右)——但在當時,這個比例已經是自由之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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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無論英美法在當時都不約而同的執行了選舉上財產限制?這個規則看似殘酷,但實則是的有沉重的現實考量的。
自由主義奠基者約翰·洛克在《政府論》中提出了一個核心命題:政府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公民的自然權利,尤其是財產權。
那麼基於這個理論,就會產生一個極其殘酷但現實的統治邏輯推論:只有擁有財產的人,才與國家的命運產生了真正的利益綁定。相反,如果允許毫無財產的流民和僱工投票,他們無需為政策的失敗承擔任何經濟後果。這將造成“權力與責任的不對等”,極易導致大眾選出那些主張“瓜分富人財產”的煽動家,最終徹底摧毀社會賴以生存的私有產權基石。這點恰恰是麥迪遜、漢彌爾頓在《聯邦黨人文集》中一再警告的「多數人的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
法國七月王朝的首相基佐,面對當時社會湧動的普選要求,有一句名言:“先生們,工作吧、賺錢吧、發財吧,發財之後你們就有選舉權了!”
這話聽起來很像是財產歧視,但基佐這個人其實不得了,他是大歷史學家托克維爾的老師。他的這番話,其實是立足於深厚的社會學認知的——他知道,對於法國這樣從君權專制中出生的國家來說,搞政治就跟騎自行車一樣,公民權必須隨著社會的進步一點點的擴大,不能停下,但也不能太快,盲目推行普選,濫發公民權,一定會導致社會的失速。
但你如果非要說,「你說道理講的再對,我就是不聽!「自由平等博愛」的法國大革命理想萬歲!就是要普選!行不行?
也可以,事實上,從1830年七月革命爆發,到1848年的二月革命推翻看財產給選票的七月王朝,不僅是事發的法國,當時整個歐洲的知識分子都把放寬財產門檻,下放選舉(公民)權,當做他們的崇高理想,其中最激進的一派觀點,主張無視財產,直接給無產婦以選舉權。信奉這一派理論的許多青年後來都鼎鼎有名,例如蒲魯東、巴枯寧……還有青年時代的馬克思。
當然,我們很難說1848年的二月革命是在這些思潮的影響下才發生的。畢竟這些想法在1848年都沒有達成完全態。毋寧說,反而是當時全歐四處湧動的普選熱情,即催生了上述種種理論,也助推了1848年革命的最終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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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革命將七月王朝推翻後,革命者憑著一腔血勇,總算決定真正執行人類歷史上第一次一人一票(但依然僅限成年男子)的全民普選了。
1848年的巴黎街頭,空氣裡還瀰漫著理想主義尚未散盡的硝煙,在一片「自由、平等、博愛」的歡呼聲中,臨時政府的幾位核心掌權者近乎宗教狂熱的姿態,將這張神聖的選票塞進了每一個法國男人的手中。
在這場洪流中,最賣力的推手當屬臨時政府的外交部長阿爾方斯‧德‧拉馬丁。
拉馬丁這個哥們其實很特別,他不僅是法國當時在世的屈指可數的大詩人,還是個無可救藥的浪漫主義共和派和盧梭版社會契約論的死忠粉。
在他看來,普選權根本不需要什麼財產、階級或教育的門檻,它是上帝賜予人類的自然權利。至於選舉的結果──他當然相信盧梭的斷言,一旦讓民眾自由的發聲,高尚的法國人民會遵從公意選出給國家最好的道路。
拉馬丁在議會和街頭發表了無數次激情澎湃的演講,他向議員們保證法國人民的靈魂是純潔的、高尚的、理智的,只要給底層平民以尊嚴和權利,他們就一定會投給美德、理性和長遠的國家利益。
「他不像政客,反而像先知一樣」——報紙當時就如是說。
與拉馬丁並肩作戰的,還有激進民主派的代表人物亞歷山大·勒德律-洛蘭。
這位內政部長走得更遠,他直接將普選視為消滅一切社會不平等的終極武器,堅信無產者一旦掌握了選票,就能透過合法的程序建立起一個真正屬於人民的共和國。
至於當時著名的社會主義者路易·勃朗更對選舉寄予厚望,他主張利用國家權力設立「社會工廠」來解決失業,甚至預言說:全民普選最終將推動社會財富的平均分配,並走向他理想中的烏托邦。
這也就是後來的社民黨所堅持的透過普選推動社會平均分配、消滅貧富差距的理論。
在這些知識分子和革命領袖的聯合推動下,1848年3月,新生的法蘭西第二共和國用一紙法令,讓法國選民人數在一夜之間從七月王朝時期的24萬人暴增到了900萬人。
這意味著,底層的大字不識的農民、工廠裡掙扎在溫飽線的僱工、街頭的流民,第一次和大商人、大貴族、也和雨果、托克維爾這樣的思想巨匠站在了同一條政治起跑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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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場選舉會選出一個什麼結果呢?
結果是一翻兩瞪眼,共和派看到了一個幾乎他們最不希望看到當選總統名字——路易·波拿巴(拿破崙一世的侄子,拿破崙三世)。
這個結果看似匪夷所思,其實是很好解釋的。
當時的法國外省,尤其是廣大的農村,資訊極度閉塞,對於世代耕作的農民而言,巴黎知識分子口中那些玄妙的「三權分立」、「憲政共和」、「私權保障」簡直如同天書,他們跟不知道這有啥好;相反,臨時政府為了維持巴黎工人的福利而向全國加徵的“45生丁稅”,卻實打實地割了農民的肉,這讓外省對巴黎的“革命精英”產生了一種天然的仇視與恐懼。就算後者對他們有著無數天真的幻想。
正是在這種精英與大眾嚴重撕裂、社會因劇烈動盪而充滿焦慮的節骨眼上,一個在歷史陰影中窺伺已久的野心家——路易·拿破崙·波拿巴應運而生了。
這位拿破崙皇帝的侄子,此前半生都在流亡和流竄中度過,甚至因為兩次拙劣的軍事政變未遂而淪為全歐洲的笑柄,但他身上流淌著那個在法國人心中形同神明的家族血液。
當他看到這900萬毫無政治博弈經驗、卻手握選票的龐大選民群體時,他敏銳地意識到,自己的時代來了。
路易波拿巴展現出了遠超拉馬丁等書生的高超政治手腕,他將自己包裝成一個「超越階級」的純粹國家符號。他走向農村,對數百萬憤怒且迷茫的農民說,他將繼承伯父的遺志,保護私有財產、減免稅收,讓耕者有其田;他走向城市,對恐懼社會動蕩的資產階級資本家承諾秩序、穩定和商業的繁榮;他甚至去安撫激進的工人,寫文章同情底層貧困,承諾麵包與就業。
更關鍵的,他向全體法國人許諾了重振法蘭西帝國的榮光——你不得不承認,無論在哪一個時代,這種「讓法蘭西重新偉大」的口號,永遠是煽動民粹主義百試百靈的靈藥。因為大多數民眾並不在乎過程,他們只想討論結果。
於是,在1848年12月的總統大選中,歷史展現了它對理想主義者最殘酷的幽默感。
那個寫滿情懷、自以為最懂人民的大詩人拉馬丁,最終只拿到了可憐的區區幾萬張選票;而路易·波拿巴,這個連一句流利的法語都說不好的政治投機分子,憑藉著“拿破崙”這個外省農民唯一認得的政治圖騰,以550萬張選票、高達74%的壓倒性絕對多數,高等法國共和國總統。
上台後的路易波拿巴完美地演繹了什麼叫利用民主消滅民主。
他不斷煽動大眾對議會精英的敵意,最終,在僅僅三年後的1851年,他發動政變解散議會,並在1852年通過一場贊成票高達97%的全民公投,合法地將自己加冕為皇帝拿破崙三世。在共和國裡當上了皇帝。
普選的民主最終反而扼殺了民主本身,這讓無數的觀察者驚掉了下巴——尤其是那些在1848年革命前,將無視財產的全民普選視作社會的最終救贖的青年人們。
理解了這些,你就能理解,為什麼馬克思會揮筆寫下《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這篇著名的文章了——因為馬克思本人恰恰是曾經篤信普選是一種有力武器的青年中的一員,法國率先推行了普選,但理論上最好的普選制民主,反而殺死了民主本身。之前的假說被驗證破產了,這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危機,甚至是信仰危機。
這就需要一個解釋和理論的改變。所以馬克思必須像中世紀天文學家為了維護托勒密體系,在本輪上添加均論一樣,修正自己之前的理論,這就是這篇名作的由來,它可以被視為馬克思前期思想與後期思想的一個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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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怎麼修改並導向了他後期的理論,這裡不多做贅述。
但讓我們回歸事件本身,重新探討路易·波拿巴用民主殺死民主的「霧月十八」你就會發現,其實當時法國發生的事情,是不需要更多的理論修改就可以做出解釋的。在洛克的社會契約論原有模型中就能找到答案。
追尋古典自由主義源頭,去翻看約翰·洛克在《政府論》中對政治權力的本質論述,這場悲劇的答案早已寫在字裡行間——社會契約的重點,不在於盧梭所強調的“全民簽約”,而在於洛克強調的“契約精神”,權力的行使必須受到理性的約束,且權利與責任必須對等。
當1848年的法國革命者憑著一腔血勇,驟然將普選權下放到900萬毫無政治經驗、朝不保夕的速成選民手中時,他們實際上構建了一個洛克最擔憂的「契約黑洞」——根據洛克的理論,一個合格的公民在讓渡一部分自然權利進入政治社會力,必須監督足夠的財產,政府是否具備的財產,才能擁有判斷的財產。
但當時法國的底層選民,正如古羅馬時代蓋約·格拉古面對的羅馬民眾一樣,既缺乏洛克所說的“獨立理性”,也無需為長遠的政策失敗承擔任何經濟後果——他們是一群在政治上“無資產、無閒暇、(因此也)無責任”的特殊群體。
當這群選民在麵包的誘惑與偶像的崇拜中,將手中的選票一股腦投給路易·波拿巴時,他們並不是在履行洛克式的政治契約,而是在濫用多數人的數量優勢,這也就摧毀了洛克所說的「政府存在的唯一目的」。這種「多數人的暴政」讓法國人在追求絕對民主的狂熱中,徹底淪為了新帝國的奴僕。
這就再次將人類政治學帶回了那個終極的拷問:民主能不能保衛自身?
歷史給出的冷酷答案是,如果把民主簡單地理解為「一人一票」的數字遊戲,或者,只是「因為我生在這個國家,所以我天然說了算」的民粹主義解讀,它不僅無法保衛自身,反而會在人性的短視與自私中完成合法自殺。
而從這個角度理解,你會發現西方發達國家,在政治體制建構上可能在某些關鍵節點上已經走偏了——在西方最為繁盛的黃金時代,隨著民眾的普遍富裕和化解意識形態鬥爭的需要,選舉權已經被下放的比法蘭西第二共和國時代更為徹底,但那種環境,可能只是一個時代的特例。而政治是一個棘輪,一個權力一旦放出就無法再收回。當經濟下行、黃金期過去,曾經在黃金期實現富裕,如今又重新淪為「無資產、無閒暇、無責任」群體的底層民眾,就有相當大的可能性重新呼喚出「路易·波拿巴」式的人物出來,用民主的手段扼殺民主,將國家乃至世界帶入深淵。
這樣的事情,在二戰前的德國和二戰後的委內瑞拉、伊朗,並不是沒有發生過,只是人們暫時可能還不敢也不願意假設,如果類似的經濟退潮導致民主失效,真的發生在發達的美歐日,世界會是一番怎樣的場景。
文章的最後,給大家推薦一本書,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政治學教授雅沙·蒙克的《人民反抗民主》(The People vs. Democracy),這本書有繁體中文版。
我覺得這本書的主旨其實與本文所討論的內容殊途同歸,雅沙·蒙克指出現代西方自由民主在盛世的表象背後,正在發生驚人的“解體”,並重新分化為兩個怪物:
一、沒有民主的自由:即七月王朝式的精英政治。
冷戰後已開發國家的政策越來越由官僚、法官、央行行長和跨國精英決定,普通選民發現自己無論怎麼投票都無法改變命運,一人一票變成了形式。
二、沒有自由的民主:即法蘭西第二共和國式的濫用民主。
當底層民眾對此感到憤怒和絕望時,民粹主義便應運而生。大眾開始「為了民主而反抗自由」——他們用選票選出強人,去砸碎法治、踐踏少數人權利、摧毀權力分立,以求獲得眼前的利益保障。
這兩種情況,都在今天的已開發國家輪番上演,人們愈發不滿於前者,但後者其實更加糟糕。
雅沙·蒙克對西方的未來非常悲觀,他認為未來人類社會很可能會在這兩個極端之間來回打擺子,而無論從經驗或理性中,我們都找不到解法。
也許,我們正在見證現代西方民主制度的落日。
讀報知天下事:也許,我們正在見證西方民主制的另一個落日






